□首席记者刘广超
本报漯河讯 昨日本报A12版以《两证挡道,数万亩玉米熟透难收》为题,报道了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为了禁烧秸秆,要求农民缴纳押金办理“砍伐证”、“准运证”的事件。文章刊发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该镇已采取改正措施并加快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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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见报当日,省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在郾城区委、区政府的责令促改下,昨日下午,裴城镇政府负责人约见本报记者,表示有些工作人员的推进方法不当将予以改正,已经采取措施组织人员退还押金,确保近日内全部退还农民所缴的保证金。
据介绍,近年来,该镇农村一些地方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比较普遍,不仅污染环境,还严重威胁交通运输安全并浪费资源。为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裴城镇制定了禁烧办法和秸秆还田措施,其中就有收取秸秆禁烧保证金约定,农户砍伐秸秆后如果拉到指定地点或秸秆还田,保证金将很快退回。镇政府绝对不存在所谓的敛财现象,若发现将严肃处理。
裴城镇政府负责人坦陈,好事本应办好,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宣传不到位和少数干部的简单粗糙的做法,导致出现偏差和不当,今后将坚决避免此类现象,对媒体的监督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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