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18日电 台湾《联合报》黑白集今日刊文说,侦办“机要费”案及扁家洗钱案的特侦组八位检察官一字排开,以高亢的态势向台湾社会作出宣示。究其属性,主要是:一、声称年底前可望侦结,“如果办不出来,愿全体下台”;二、力挺陈聪明,声称“若大家不信任陈聪明,就等于不信任特侦组”。
文章认为,这两点声明,前一点是虚:盖所谓办得出来,若是大案小办,真案假办,甚至明办暗包庇,或像当初许永钦办台开案及曾益盛办SOGO案那般,岂不也是“办出来”了?后一点则是实:八人竟自行将特侦组的信用与陈聪明绑在一起,作何道理?
这样的宣示已不仅是向质疑者或批评者呛声,而更像是仗恃司法威权在恫吓社会。且不说陈聪明是否如叶盛茂所说,涉嫌在艾格蒙公文事件中共同“吃案”,仅以他在特别费案中未能主持统一解释,及与黄芳彦密会等事而言,陈聪明凭什么被“大家相信”?
至于办不出来即下台云云,更是不知所云。检察官为终身职,如何下台?不过是调个职位罢了!尤其,本案攸关至高至大的“宪政”是非,倘真“办不出来”,而仅以这八个检察官调职为“补偿”,岂符“比例原则”?
再者,照理说,检察一体,特侦组若早依陈瑞仁侦结起诉部分先行起诉,则陈水扁应当明天即可赴地院应“机要费”案出庭。如今,特侦组果然承认,其侦查范围与陈瑞仁“不尽相同”,形同另起炉灶,以洗钱案拖住了“机要费”案。今日乱局,宁非特侦组咎由自取?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