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再次扩面 2万低收入家庭可领租金补贴
李晓萌 谢平 实习生胡敏
本报讯(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谢平 实习生胡敏)全市约2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首次享受到以前只有最低收入家庭才能享受的廉租房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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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廉租房制度建立于2002年。截至去年底,政府共投入2.4亿元资金,对2.1万余户最低收入(即低保)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其中住房租金补贴1.2万户,公房租金核减8000户,配房租赁1200户。今年,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被列为市政府为民办理的10件实事之首。
这是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的再次扩面。去年,我市降低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的门槛,从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标准调整为10平方米以下。
13个城区、武汉开发区、东湖开发区、东湖风景区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可按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住房租金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金额标准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
住房租金补贴实行差额补贴,比如一个低收入三口之家,现人均住房面积为8平方米,则每月可获租金补贴为5(平方米)×7(元)×3(人)=105元。
9月22日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由户主为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过严格审核后,我市将于12月15日以前,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一次性发放今年下半年的住房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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