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三鹿奶粉案件的不断出现,从法律人的眼光来看,最大的教训在于当前食品法律的大面积空转。
大家不会忘记安徽阜阳的“大头奶粉”,不会忘记“红心鸭蛋”,不会忘记水产品中的孔雀绿,这些都造成了对无数人生命的伤害。
更有不法分子在咸肉、水产品腌制过程中使用敌敌畏防蝇;还有人用剧毒氰化物毒杀狗卖肉。除了一些有目共睹的受害者,大量的犯罪行为被掩盖或“忽略”了。
食品法律空转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黑心官员与奸商的勾结。要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必须用重刑。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保一方平安,平安首要的是生命与身体的安全。食品是人天天必须与之打交道的东西,所以,很多国家都对食品犯罪特别重视。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英国对食品犯罪实行“客观”标准,行为人知与不知在所不问,但犯即罚。例如,如果肉商卖了有病肉类,尽管他不可能知道来源肉类是有病牲口的,即为犯罪。这是苛以特殊行业的特殊社会责任。值得我们的食品法及刑法相关条文在贯彻中借鉴。(周永坤)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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