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西频道9月18日电(记者胡锦武)江西省赣县茅店镇民政所原所长黄和健先后冒用已死亡优抚对象的名义领取补助金,近日被赣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伙同作案的茅店镇光荣敬老院原院长成锡芳和原出纳黄兰荣也分别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05年,三人假用赣县茅店光荣敬老院33名五保户的名义,私刻私章,冒领每人每月4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中黄和健、成锡芳参与贪污共计51447元,其中黄和健分得21109元、成锡芳分得17149元、黄兰荣分得13189元。
2005年第二季度至2007年第三季度,黄和健先后冒用45名已死亡优抚对象的名义,骗取优抚定补金、精简退老弱残民政优抚救济补助金、分散供养五保户民政优抚补助救济金、复员伤残军人一次性定补抚恤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款、失散红军生活住房慰问金共计109825元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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