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炮弹吓疯了?政府企业成被告
一枚为了人工降雨而发射的炮弹弹头砸中王秀林家的屋顶,并“突破重围”猛地砸落在正准备吃晚饭的一家人的脚下。不久后,家人发现57岁的妇女王秀林疯了:叫喊、抽搐、精神异常。
向3方索赔90万
对这次人工降雨进行资助的曲靖市烟草公司罗平分公司也被牵扯了进来,原告要求它同罗平县政府、县气象局一道,承担888563元的经济赔偿金。
事情发生在2006年7月14日17时左右,罗平县阿岗镇高桥村委会的大寨村,57岁的妇女王秀林正和家人一起围坐在火炉边准备吃晚饭。他们先是听到头顶上一声巨响,然后有东西从天而降,穿过屋顶,“咚”地一声砸到了屋里的地板上,水泥地上顿时出现了一个坑。这是一颗拳头大的弹头,罗平县气象局为了人工降雨而向这个地区发射了一枚增雨防雹弹,不偏不倚,从炮弹上脱落的弹头“光临”了王家。房子的受损暂且不论,更糟糕的是,王秀林的家人随后发现了她精神有异常,于是开始了寻找这枚弹头的来源,并向多方索赔。
一审判赔3万
为了证明王秀林是被这颗“冒昧”的弹头给吓疯的,王家人带着王秀林来到了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证明王秀林经那次惊吓后,产生了“急性应激性障碍”、“分离型障碍”,这份鉴定结论基本站在了王家这边。一审于2007年上半年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三被告对这份鉴定结论不予认可,于是2007年6月,第二份鉴定产生:受曲靖市中级法院委托,云南省精神病院司法鉴定中心在对王秀林再次鉴定后,推翻了前一份鉴定的意见,鉴定结论认为王秀林初期确实因为受到突然坠落的防雹弹残片的刺激,发生了急性应激障碍的发作,但是经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情况已明显好转。因此认定其后期发生的癔症性抽搐与她的“人格素质”、“文化素养”和“现实性困境”等因素关系更大,否定其为“坠弹”所诱发。
在第二份鉴定结论的支持下,加上曲靖中院认为罗平县政府、县烟草公司罗平分公司不是具体实施者、组织者,一审“赦免”二者,判决由罗平县气象局赔偿王秀林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223.5元,和精神抚慰金3万元。然而这个判决没有得到王秀林或县气象局任何一方的认同,双方齐上诉至省高院。
气象局:“她装疯!”
在昨日的二审中,罗平县气象在自我辩护中竟然“爆料”:王秀林在装疯!他们的理由如下是,王秀丽在“被吓”后,一开始只查出她血压过高,并没有任何精神病的症状,然而就在她找到县气象局和县政府,索赔3万元遭到拒绝后,她的各种异常就出来了:在昆明医学院和云南省精神病院司法鉴定中心里‘表演’四肢强直、叫喊扯疯,而出了那道门就恢复正常。此外其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住院期间内,没有检出‘阳性精神病性症状’,这充分说明王秀林自始至终都在‘做秀’。”
县气象局的代理律师还提出:增雨防雹行为不是民事行为,不能按民事诉讼的程序处理。并且是厂家生产的增雨防雹弹质量不合格导致了本次事故,应按产品质量问题处理追加生产者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罗平县政府也一肚子冤屈:全县所有的行政事务都由县政府领导,并不是下面部门出了任何问题,就都要县政府来“买单”,这不现实也不合理。
县烟草公司罗平分公司觉得自己更冤枉:公司出钱进行这次人工降雨,完全是公益行为,他们从中没有任何获利。这场“马拉松”官司给他们造成巨大影响,他们不排除反诉王秀林的可能。
这起牵涉众多、耗时两年的诉讼将会如何收场,省高院将改日宣判。
本报记者 唐文静 生活新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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