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8日从中国银行获悉,中国银行自9月5日至16日在香港发行的30亿元人民币债券获得圆满成功。此次债券发行市场反应良好,零售部分和机构部分总认购金额达154.7亿元人民币,达发行额的5.16倍。
中行决定,零售债券和机构债券的最终发行额各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A部分2年期的零售债券和机构债券的发行额各为10亿元人民币,而B部分3年期的则各为5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本次香港人民币债券的零售和机构债券均已于9月16日截止认购。其中,零售部分获认购申请超过95,000份,所涉认购金额远超预期。在最终分配中,中行将保证零售投资者每人至少一手,然后按认购比例进行分配,最终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分配数量。
此次债券发行分为两部分,A部分2年期债券票面年利率3.25%,B部分3年期债券票面年利率3.40%,每半年付息一次。个人投资者的最低认购额为1万元人民币。此次债券的发行日为2008年9月22日,利息支付日为由2009年3月22日起的每年3月22日及9月22日,A部分债券到期日定于2010年9月22日,B部分则为2011年9月22日。如支付本金或利息的日期并非香港及北京的营业日,则一般于下一个营业日支付。(记者唐真龙谢晓冬)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