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介绍相关情况。
人民网北京9月19日电 (记者徐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签署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今天下午,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等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曹康泰介绍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在起草过程中遵循三个原则。
曹康泰介绍到,一是一致性原则。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必须维护劳动合同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制度保持一致。
二是协调性原则。实施条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的关系、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保护职工利益长远目标和现阶段目标的关系,准确体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调。
三是可操作性原则。实施条例重点针对劳动合同法中比较原则的规定和一些社会上存在误解的条款,作出具体的规定和必要的衔接,增强劳动合同制度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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