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9月20日电(记者吴俊)2008国家司法考试20日开始举行,300多名台湾考生在深圳参加了司法考试。
记者20日中午在深圳市景秀中学见到了刚走出考场的台湾考生陈祖祥。今年32岁的陈祖祥是台中人,1998年从台湾一所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曾到北京大学进修法律。
陈祖祥告诉记者,目前他在台湾一家企业做法务工作,得知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允许台湾居民报考后,他立即报了名。陈祖祥说:“这几年大陆的法律事业取得了很大发展,能参与其中是我的荣幸。”
陈祖祥说,深圳秩序很好,环境舒适,希望能在深圳工作,并且取得了家里人的支持。如果这次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明年就将到深圳从事法律工作。
据深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允许台湾居民报考,并在厦门、深圳为台湾考生专门设立了两个考场。20日共有300多名台湾考生在深圳参加考试。
深圳共有6865名考生参加此次司法考试,考生们分布在深圳市彩田中学、景秀中学等8个考点的229个考场。考试将于21日下午结束。
根据相关规定,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可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台湾居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的,依照司法部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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