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徽省阜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受贿一案,18日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中,陈世礼为了逃避有关部门调查,在案发前一个劲儿“做手脚”毁证的事实颇为引人注目。
(9月19日 人民网)
东窗事发了,为掩盖自己的罪责,千方百计“做手脚”。只是,早知今日惶恐不安,何必当初贪婪成性?众目睽睽之下的“手脚”,就如同掩耳盗铃,给人徒增笑料罢了。
据悉,陈世礼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受贿640余万元,可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让人好笑的是,面对自己的腐败行径,陈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抱着十分侥幸的心理挖空心思地予以规避,企图毁证来“自证清白”以逃避法律的制裁,那一幅“狗急跳墙”的丑态令人呕吐。只可惜,“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譬如,陈收受了某建筑工程公司老板王某的一辆别克牌小轿车。事情败露后,他立即安排女儿将该车退还;又如,陈收受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王某的一套住房,当他得知省纪委正在调查时,慌忙给王某打下借条;再如,陈索要了某开发公司二十万元的房屋装修费,为逃避调查,他授意与别人签订一份看管借房协议。如此种种,既说明了陈“不见棺材不流泪”的顽固性,也反映出了贪官利欲诱惑下的麻木与愚蠢、无知。
当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贪官如何丑陋表演,摆出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泼皮架式,还是他们穷尽一切手段“做手脚”,大都避免不了锒铛入狱的可耻下场。琅琅乾坤之下,岂容腐败分子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权力的黑市在阳光下永远没有游离的空间,这就是法治的力量、正义的力量。心存侥幸,靠蒙混过关,只能是“焚身乃止”、“鞭血方休”。
其实,且不说陈世礼事到临头“做手脚”、法庭上概不认帐,所有的贪官当他第一次伸出“咸猪手”的时候,就注定了他在腐败的得意忘形中为自己埋下了败亡的“伏笔”。福建省建阳原市委副书记李兵在其悔过书中就这样写道:“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就如同给自己埋地雷,埋得多了,自己都不知道埋在哪里埋了多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哪一颗会被引爆……”。是的,那一颗颗由他们自己亲手埋下的“地雷”,最终必将他们送上不归路。而这,靠“做手脚”是无济于事的。
“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陈的下场再次告诫我们,与其事发了“大做手脚”,惶恐不可终日,不如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网友:陆志坚)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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