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建所以来,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始终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依法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探索民营司法鉴定机构规范管理、规模发展之路。短短五年时间,该所司法鉴定人已由建所25人增加至61人,其中高级职称45人,占司法鉴定人总数的74.0%,其他鉴定辅助人员也由2人增加至18人;受理案件数由2003年31件上升至2007年5000多件。
2007年12月,该所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现场评审,并获颁发《检查机构认可证书》,成为全国第一家通过检查机构认可的民营司法鉴定机构。
该所明确“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是自我提高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的必由之路。为保证业务技术能力的持续改进,从2005年起就主动把参加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作为司法鉴定人的交流学习机会,通过分别完成、集体讨论、疑难研究等方法,整体提升司法鉴定水平。2005年至2007年,该所参加完成了所有已开展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项目,验证结果均为“满意”,2008年又报名参加了3类3项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
在着手开展检查机构认可的过程中,首先是建立体系。成立认可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6个专业鉴定室和综合办公室,做到部门职责清晰、岗位分工明确,人员各施其职,既分工协助,又相互制约,以确保认可工作的顺利进行。系统编写和完善了质量体系文件,覆盖了与鉴定质量有关的所有工作部门和工作程序,对鉴定工作涉及的各个要素和步骤进行了规范与控制,使鉴定工作中各个环节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其次是运行体系。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和持续改进,坚持做到“做事有依据,做完有证据”,坚持实施培训、监督、内审、评审等一系列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修正不足,从而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三是检验实施效果。具体表现在四方面:有效投诉率低于1‰;根据《鉴定质量跟踪表》和其他反馈信息分析,完全达到了“客户最终满意率不低于99%”的质量目标;从质量监督过程中所抽查案件档案(抽查率10%)分析,原始记录质量和文书制作质量普遍提高,差错率小于1%;鉴定报告结论的采信率为100%。
该所负责人谈到,按照国际通用的
ISO/IEC17020标准,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使我们经历了一次脱胎换骨般改造的过程、经历了一次重新学习的过程,更为关键是使大家充分认识到通过检查机构认可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它只是确保司法鉴定质量,更好地为诉讼特别是司法公正服务的手段,是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