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原本是舍不得扔掉那瓶70多元的过期中成药,可服用后反而花掉了几百元医药费,如果当时没其他家人在旁边,后果不堪设想。”9月21日,家住广东省中山市湖滨路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家70岁高龄的老父亲喝下了一瓶已经过期的补脑剂,刚过半个小时便开始上吐下泄,吓得家人赶紧把老父亲送到附近的门诊部治疗。
据较早前的一项权威调查表明,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但家庭药品中30%至40%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
过期药品在市民家中大量积存 “您家里有过期药吗?”记者在中山城区多家药店向近10位消费者作了随机采访。
有的市民称“不知道,因为很少检查家里的药品”;有的称“当然有了,特别是给小孩子备着的感冒发烧药”。而药品过期了市民又如何来进行处理呢?多数受访者表示会扔进垃圾桶,有的则表示“舍不得扔,还是放在家里,有个头疼脑热还能对付着吃”。
据记者了解,造成目前家庭自备药品大量过期的原因包括:家庭盲目买药;医生多开处方药,明明一盒药足够,医生却给患者开出两三盒甚至更多;药品采用大包装,患者根本吃不完———药品就这样在家庭中不断积攒下来。
多数药店不愿回收过期药品 一方面是患者手中存有大量的过期药品,另一方面,过期药品的回收情况不容乐观。
目前,中山市范围内有1500多家零售药店。但是,记者走访城区多家药店后发现,除了少数药店愿意回收过期药品之外,大部分药店已经停止或不愿意再提供这方面的服务。
一家药店的姜经理告诉记者,因为多数老百姓希望上交过期药品后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而回收方难以长期承担有偿回收的费用,因此即使一些药店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也基本是形同虚设。
一家药店的许姓店长也告诉记者,如果不采取“有奖回收”,大部分市民都不愿意把过期药品拿出来,但开展“有奖回收”活动开支巨大,对企业来讲是一笔负担。
“除此之外,药店还要承担每吨2000元的医疗垃圾焚烧费。半年前我们药店曾搞了一次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仅焚烧费就花掉了数千元。”姜经理说。
“大多数药店不愿意做这样的"傻事"。”许店长告诉记者。
调查中,不少药店店长还表示,药品是特殊的商品,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医药零售企业,不能只顾赚钱,而应该把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当成一种起码的责任。但是,作为市民,也应该有社会责任感,应该让药店免费回收自己家里的过期药品,而不该要求药店送赠品才交出过期药品。
黄标 游春亮
本报中山(广东)9月21日电
记者手记
业内人士称,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就成为劣药,不仅失效,有些还有毒副作用,甚至可能直接危害生命,而且一旦流入不法商贩或非法医疗机构手中被重新包装流入市场,可能给更多的人造成危害。为此,国家几年前就开始鼓励企业商家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目前过期药品依旧是回收难。
对此,中山市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相关法律中,没有赋予药店和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也没有赋予药监部门相关的职能。目前,市民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理行为基本上是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企业和零售药店等的自发行为,如果药企、药店不愿意做,药监部门也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