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带队、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铿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19日抵达西安,开始在陕西省进行执法检查。
19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陕西省人大关于不久前开展的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陕西省政府、省高级法院及省总工会分别汇报了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情况。
桑国卫在讲话时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即决定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这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是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对于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桑国卫强调,这次执法检查事关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涉及各个方面,关系错综复杂,既是热点也是难点,需要我们从讲政治和讲大局高度着眼,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桑国卫说,这次执法检查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执法检查过程也应该是普法宣传的过程,要通过执法检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强化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形成社会各界贯彻实施法律的合力,整体推进,促进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
据贺铿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二是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三是劳务派遣制度规范问题;四是随意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
执法检查组在陕西期间,除听取汇报外,还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