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选任干部的方式我们服气,不但尊重了我们的知情权,而且选出了我们心目中的人……”9月22日,甘肃省临泽县公安局民警李天彬对记者说。临泽县首次实行群众提名推荐干部后的23名新任干部到任已经1个多月,没接到一件反映任命人选有什么问题的信件和电话。
据调查问卷,干部群众对试点工作总体评价满意度达到了97%,对试点选任干部的认可度达到了96%。
“两公开”:把选人用人权交给群众
“局里要充实配备领导职位了!”6月的一天,临泽县公安局召开全局大会,刑警大队的民警赵斌和全局民警得知了这一消息,“对于我们来讲,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一时间"。因为就在前一天晚上,我们还以为是正常的民警大会。”赵斌更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命运也由此发生改变:被提名为平川派出所所长。
“组织决定,群众举手”,这是老百姓对过去干部选拔方式的形象描述。临泽县委常委、组织部冯军部长告诉记者,该县在今年6至8月进行的干部选拔试点中,实行两公开,即公开职位和任职条件,使干部群众清楚“要选哪些职位”和“要选什么样的人”;公开程序方法,使干部群众清楚“怎样选人”和“选了什么样的人”。
这次选拔主要在县公安局分两批进行。县公安局通过张贴公告、召开动员会等方式公布调整动议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时将所有符合任职条件干部的名单公布,参与者在符合条件干部中推荐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人选,把选人用人权交给群众。
在推荐环节中,将推荐提名的方式和符合职位条件人选公开,在考察环节将考察人选基本情况公开,在表决环节将票决结果当场公开,做到了政策规定公开、方式方法公开、程序要求公开、选任结果公开,打破了以往干部工作神秘化的做法,真正做到了选人用人权“阳光透明”。
“四推荐”:变“被动”挑选为“主动”参与
毛遂自荐,在现今的用人体制中并不多见。但是,在临泽县的干部选拔中,自荐率竟高达61%!此举打破了以往由少数人提名、在少数人中提名的局限性,把干部的提名权交给群众,实行“四推荐”。
“首先是干部群众广泛推,具体包括单位内推荐、系统内推荐和全县干部大会推荐,由组织部门按照动议职位资格条件组织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填写推荐表的方式进行。”冯军说,“单位内推荐时,要求单位人数30人以上的,由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和部分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单位人数在3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群团组织等单位,还应由相关委员和有关人员参加。”
据介绍,其次是领导干部署名推。制作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表,向县委委员和不是县委委员的县级领导干部发放。推荐材料要全面介绍被推荐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推荐理由和使用建议,并申明与推荐人选的关系;再次是部门单位集体推。由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对象,并做好会议记录;最后干部个人自荐推。制作干部个人自我推荐任职登记表,凡符合提名资格条件的干部都可以自荐。
试点中,领导干部署名推荐36人(次),个人自荐43人(次),自荐率达到61%。
四差额:让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
张颜斌原是临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通过层层提名被选拔到了公安局副局长的位置。谈起这次选任干部的全过程,他深有感触地说:“这样选拔干部的方法很科学,既扩大了民主,又调动了人的积极性。如果平时工作不认真、不踏实,人品不行的话,在这次差额推荐过程中肯定得不到其他人的认可,不上去。”
这次选拔,临泽县采取干部群众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县级干部署名推荐、个人自荐的“四方联推”方式,均按动议职位与人选1∶2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职位人选。临泽县公安局第一次符合条件的33名被提名人和第二次被提名的38名被提名人经民主测评、考察、干部酝酿小组确定的29人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
临泽县规定干部群众民主推荐时参加人员达不到应到会人数80%的不召开推荐会;全县干部大会推荐时,邀请离退休老干部代表、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群团组织等单位,由相关委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系统内推荐时,对综合性或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按照业务相近相关原则,确保优秀人才最广泛的纳入组织视野。
选拔中,参加民主推荐提名的人数达到340人(次),其中干部群众民主推荐261人(次),参加率达到100%。提名对象由以前的1名变成10名左右,平均每一类职位差额人选达到12名,每个职位差额人选达到3名,实现了让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
同时,对确定的考察对象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纪检(监察)、检察、计生、审计等部门的意见,为干部“把脉问诊”,防止干部“带病上岗”或“带病提拔”。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