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路)上海沃尔玛集体协商取得重大突破。日前,随着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工会方首席协商代表陆剑利和公司方首席协商代表陶红在《集体协商规则》上郑重签字,上海沃尔玛集体协商机制宣告正式确立。同时签订的沃尔玛集体合同,就上千名员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核心问题作出了明确约定,明确今明两年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8%。
作为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沃尔玛2006年成立工会后,一直积极推进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为推动沃尔玛尽快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并签订规范的集体合同,上海市总工会和浦东新区总工会专门建立了沃尔玛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和法律顾问团,为沃尔玛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咨询指导。
在双方协商确立的《集体协商规则》中,明确“集体协商是指公司与工会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依法进行商谈”;“集体协商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等原则”;“集体协商代表有表述权和表决权、了解公司情况等权利,同时要履行的遵守平等协商规则纪律、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等义务”。
“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就意味着企业方和职工方就协调劳动关系建立了制度平台。”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吴萌告诉记者。
该《协商规则》特别明确了关于员工工资水平的协商问题,确保了员工增资的长效性:“公司一方和员工一方应当依据已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就员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公司视效益状况,不断提高员工工资收入、福利待遇。”
经过第一次集体协商后,沃尔玛诞生了第一份集体合同,覆盖了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南浦大桥店、五角场店、江桥店的上千名员工。据了解,这份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员工培训等5个方面。其重点是建立工资协商机制,每年12月工会与公司就下一年度工资整体增长幅度进行协商;2008年、2009年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8+1”,即工资平均增长8%,同时公司提供1%用于升职和特别调薪;公司的最低工资要明显高于上海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沃尔玛工作满3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沃尔玛所在的上海浦东新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劳资双方在协商谈判中找到了利益平衡点,因此这是一份双赢合同,也是沃尔玛集体协商机制建立并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成果。上海市总工会认为,这是企业和工会贯彻《劳动合同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结果,是实现企业和员工利益双赢的好开端。市总工会副主席茆荣华指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必将有利于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上海沃尔玛集体合同的签订,将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有力地促进在沪外资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