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邹晓华、金路遥报道:为给家人办理二代身份证、上户口或打相关证明,村民找到村委会,却被告知要先交一笔“往来款”,村委会才能开具证明并盖章。记者赶赴南昌县武阳镇调查时,南坊村村委会村支书万水平等5名村干部解释称,“往来款”是村民往年欠村委会的钱,并非盖公章收费。
到村里开证明盖章要先交钱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武阳镇南坊村摄田村民小组调查。
村民李秋根指着一张收据告诉记者,2007年11月24日,他找到南坊村村委会会计万小泉,称全家人欲换发二代身份证,按规定需要一份属村里常住居民的证明。不料,万小泉却称开证明前需交清“往来款”。经过再三交涉,李秋根交了200元的部分“往来款”后才如愿拿到了证明。
村民邓尿水说,9月11日,由于要帮4岁的孙子上户口,他找到村委会开证明,但前提条件是必须交完300元“往来费”。
“往来款”是村民欠村委会的钱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武阳镇镇政府。镇党政办万姓副主任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表示,南昌县有关部门已经接到了部分村民反映,武阳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陈绍平正在过问此事,政府也已要求南坊村村委会给出解释。随后,万副主任联系上了南坊村村支书万水平。
不久,万水平和4名村干部赶到武阳镇镇政府。对于“往来款”,万水平说:“这笔钱是多年累积的生产性开支,如灌溉产生的水电费等。以前,这笔钱可以在村民所交的粮食中扣除,村民停止交粮后,很多人不肯再交钱。”万水平说,他们也是没办法才出此下策。
武阳镇党委副书记陈绍平称,南坊村以盖章为由向村民收取“往来款”是错误的行为,是村干部无能的表现,他们会坚决制止这一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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