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九月二十三日电(记者陈国华)香港行政会议九月二十三日批准了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的发展计划。
按该计划,中电将于今年十月一日起,把平均基本电费下调百分之十,扣减燃料上升额,实质电费减幅为百分之三。
据香港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介绍,百分之十的减幅是特区政府根据今年一月与中电签订的新《管制计划协议》,多番与中电磋商后达成的。
其中利于电费下调的因素有:中电的准许回报率由百分之十三点五至十五下调至百分之九点九九;中电未来五年的资本开支,由于放弃兴建液化天燃气接收站,由港币五百多亿元减至三百九十九亿元;另外,公司同意将电费稳定基金由二十多亿港币下调至二亿元。因此基本电费可以下调一成。
邱腾华称,由于燃料价条款收费的上升抵销了部分基本电费的减幅,平均每度电将下调百分之三即二分七厘,由现行平均每度电九十一点一分降至八十八点四分。邱腾华补充说,燃料的支出会以实报实销计算,若价格回落,电费将会相应作出调整。
而据中电预期,发展计划期内基本电费每年平均增幅会比特区政府的中期预测通胀率为低。
邱腾华称,特区政府在发展计划期内会通过周年核数检讨及电费检讨,监察中电的表现,确保市民能继续享有可靠、安全、有效率及价格合理的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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