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龙案开庭日 辩护律师来头成谜
本报陕西旬阳24日专电 (特派记者 杜海)昨日上午,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厅外大门紧锁,周正龙案并未像网上流传的那样在昨日开庭。审判大厅外,聚集最多的就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
三日内不会开庭
23日上午8点过,记者赶到旬阳县人民法院,此时在该院二楼办公室已有央视、报社记者等候采访周正龙案开庭。
“这个消息不是我们发出去的,我们没必要为这个消息澄清什么。”陕西省安康市旬阳法院办公室主任王小刚面对20多名记者反复强调,旬阳法院没有发布信息说昨天要开庭审理周正龙案。
王小刚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法院将在开庭之日3天前对外公布开庭具体日期,旬阳法院肯定会在周正龙案开庭前3天向社会公布。王小刚还强调:“旬阳不会违法,以后3天也不会开庭。”
审判不会受到干扰
周正龙案经上级法院指定,由旬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们担心此次审判是否会受到干扰,王小刚则认为这样的担心纯属多余。
王小刚说,上级法院指定由旬阳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以前也经常发生,对于法院来说,周正龙就是一个案子,与其他的案子没什么区别,将按照中国法律进行审理。
当记者问到是否会有干扰时,王小刚则称,法庭审判由合议庭作出,如果有争议,还有审判委员会。对于干扰的担忧,中国的司法是独立的,周正龙的案子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没必要去担心。
律师来源仍未知
张勇如谜一般地成为周正龙的辩护律师,而他也曾为邱兴华出庭辩护。据了解,张勇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曾经在当地从警8年。
王小刚解释称,张勇如何成为周正龙的辩护律师,这个应该去问负责此案的法院人员。但当记者要求采访法院负责审理周正龙案的法官时,王小刚以这是审判机密为由拒绝。
《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了指定辩护的三种情形:被告人经济困难,属于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周正龙显然不属于后两种情形,张勇向周妻索要2000元辩护费,也说明张勇的辩护事由并不建立在“被告人经济困难”的基础上,那么张勇如何成为周正龙的辩护律师,又成为该案的一个新谜团。而张勇则以不方面透露和开庭时会说为由婉拒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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