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福建省泉州市劳动执法部门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108名劳动监察和仲裁人员,要负责3.83万个用人单位和300多万职工发生的劳动用工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泉州市监察执法力量不足。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显示,该市二、三产业法人单位3.83万个,二、三产业就业人员300多万人,其中外来工、农民工有160多万人。
目前,全市专职劳动监察员87人,仲裁员仅21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更是身兼数职,在举报投诉、劳动争议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人员严重不足,影响了及时处理的效能,更是难以主动深入企业指导工作。如安溪县仅有2名专职劳动监察员,每年人均须检查用人单位60户,对该县3312户用人单位检查一遍,至少得花25年时间。如按每8000名员工配备一名劳动监察员计算,全市要配300多名劳动监察和仲裁人员,现有“两员”只有108人,尚缺200多人。
缺乏劳动信息系统设施,造成管理方式被动。由于缺乏严密的工作网络和及时掌握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导致劳动保障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劳动关系的全面动态,对发生的劳动争议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指导,只能通过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纠正局部的违法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环境不够宽松。泉州市劳动监察“大队”虽已改为“支队”,但领导职务仍是科级配备,造成劳动执法领导机构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设置障碍,加上监察力量薄弱,致使执法不到位的现象客观存在。(傅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