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9月24日电(记者逯寒青)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政府了解到,西藏自2003年在全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已关闭取缔环保违法企业132家,集中整治违法企业535家,确保了西藏作为国家生态屏障的环境安全。
作为中国最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之一,西藏自治区政府要求区内各地在开发利用资源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在项目建设中加强环境保护,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本着这一宗旨,西藏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5年来,对企业是否存在违法排污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除关闭、取缔和整治了一批企业外,还查处了环境违法案件130个。
西藏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地在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中,仍然要以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违法行为,及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工作重点,开展对重点监控、监督企业和环境保护重点区域、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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