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务工入员汪厚霖、钱直亮、吴成兴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罪被襄汾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2006年下半年,汪厚霖同新塔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承包该公司1160坑、120坑口、1160风井坑口采矿掘进探矿工程,雇佣钱直亮管理1160风井坑口。
后钱直亮在汪厚霖的安排下,根据1160风井坑口采矿所需爆炸物品的数量,非法在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内部,购买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用于采矿生产。
自2007年5月至今,吴成兴在明知是非法爆炸物品的前提下,多次在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内部,非法购买爆炸物品,用于该公司127北口的采矿生产。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宗边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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