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其真希望议员认真思考完善议会运作的问题。(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立法会23日一般性通过《修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组织法》法案,为立法会完善架构、增加聘用人员的灵活性作好法制准备。该法案将交章程及任期委员会细则性分析,立法会主席曹其真希望委员会将来一并考虑增设议员津贴,支持议员聘请助理等建议。
该法案由欧安利、郑志强、高天赐、杨道匡四位议员联署提出。
《修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组织法》法案主要建议包括:增加一个副秘书长的职位,使副秘书长职位增至两个。
现行组织法规定只设有立法会主席一名私人秘书,新建议主席及副主席均可有不止一名的秘书,除了公职的合同制度外,还允许使用私法合同聘请,原定的主席秘书长485点薪酬上限也会被撤销。建议为现时存在的主席近身行政人员的组织模式“正名”,设置“主席办公室”,并设一位主席办公室协调员。
法案建议扩大私法合同制度在立法会组织内的应用,以及提升顾问及技术顾问的报酬。在扩大立法会招聘人员的灵活性的同时,法案也建议采取内部制衡的措施,包括订明仅在必要且经执行委员会说明理由的例外情况下,才得以私法合同制度担任职务;执行委员会也须订定这些合同的报酬限额。
提案人高天赐、杨道匡均认同这次修改立法会组织法有现实需要,但他们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议会的运作机制,并为议员的议政及立法工作创设更多有利条件,包括研究调升议员薪酬、津贴、资助议员聘请议员助理、支持议员办事处的运作等。
曹其真回应表示,关于研究调整议员的薪酬津贴等事宜,不属立法会组织法的范畴,是属于《议员章程》的范畴,她建议章程及任期委员会细则性分析法案时,一并关注议员在这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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