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妇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28—31日将在北京举行。
有记者问:2001年颁布了新的《婚姻法》,里面有一个规定是对婚姻有过错一方对配偶进行精神上的赔偿,这是对中国妇女权益进行了很好的法律保护。
可是现实问题是,这种赔偿是很难拿到的,因为取证是非常困难的。有的妇女为了得到赔偿,雇佣了私人侦探,但雇佣私人侦探的费用是非常高的,大部分妇女是付不起的,而且真正的取证也是非常困难的。很多人在忍受着痛苦或者采取了报复措施,对社会产生了不稳定因素,请问黄主席在此方面有什么好的建议。
全国妇联副主席洪天慧回答说,关于《婚姻法》的修改,把过错方专门做了规定,应该加强赔偿,这是妇女权益保护中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法律制度上的很好进步。但是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两方面。
一是过错方的断定,证据比较难收集,确认过错方要提交一定的证据;二是即便明确了过错方,应该更多的赔偿,具体执行过程中也有困难。
洪天慧表示,全国妇联下一步努力也在两方面:一方面对于过错方的判定,应该推动健全有关的司法和法律,特别是在法院执行中的有关具体条例,现在要求太高,女方很难取得完整的证据,在司法执行中应该完善有关的具体条例,或者说应该帮助无过错方能够更好地得到权益的保护,这方面是司法建设上应该进一步加强,妇联也在积极推进。另一方面,妇女的教育问题,妇女应该提高自身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比如婚姻中间出现一些问题,女方应该有一些自我保护能力,对于一些财产、对于一些问题,如果女方一直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最后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能就处于不利态势。所以妇女权益的宣传和普法教育中,我们也注意帮助妇女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逐渐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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