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再次向郑州市物价局提交了调价申请。其余17个河南省辖市的供水企业也表示,将集体提出涨(调)价申请、向政府申请补贴。他们的理由都是连年亏损。而市民称,企业经济压力不该由市民分担。——据9月22日《东方今报》
在我看来,面对亏损,供水企业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如何内部挖掘潜力,而不是想着涨价转嫁矛盾。
而且自来水是否应该涨价,如何涨价,听证都是不可或缺的程序。在供水价格听证过程中,一方面要严格测算并公开供水成本,看看供水企业到底是“真亏”还是“哭穷”,让消费者心中有一本明白账;另一方面,听证代表的产生、代表构成比例、听证主导权、听证程序及听证结果,都应该体现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总之,供水企业具有特殊的垄断属性,特别是城市供水以地域分界,消费者根本没有任何选择余地。一方面供水企业要坚持内部消化亏损压力,履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体现责任担当。不能把城市供水放手交给市场博弈,轻易满足供水企业的涨价申请,让水价上涨影响民生利益。在供水企业确实亏损的情况下,政府应考虑给予供水企业适当政策倾斜,避免因供水企业亏损影响其积极性。(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