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言要被卖的男婴视频截图 网友张英提供 |
“与钱为伍”与张英的聊天记录截图 |
(南国早报网记者 范雁阳 实习生 唐莉) 网络世界无奇不有,有的人在网上卖衣服,有的人卖电器二手货,网友们大多习以为常。然而近日,网友“依呀依呀”在南国早报网发帖称,竟有人在网络上寻找买主,欲将刚出生几天的婴儿以8000元的价格卖掉!记者通过QQ与当事网友取得联系,他矢口否认此事。
爆料:8000元要卖男婴
9月23日,网友“依呀依呀”在南国早报网论坛(bbs.ngzb.com.cn)爆料说,有一男子收留了一个未婚先孕又被男友抛弃的女子,9月15日晚该女子临盆,该男子因无钱交付产费而通过网络向网友张英(化名)求助,出于种种原因,张英未对其给予帮助。
此帖一出,网友一片哗然。网友“朝九晚五”说:“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如果这个女孩子需要帮助,也应该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啊。”网友“发哥”也回帖说:“我怀疑这个男的不会是在利用孩子进行诈骗吧?”网友“茉莉花”说:“没想到竟会有人在网上卖婴儿,太没人性了。”也有网友表示,也许婴儿的母亲真的有自己的难处。网友“粉嘟嘟”回帖说:“如果她真有什么难处,我愿意帮助她。但是孩子绝对是不能拿来进行交易的。”
网聊引出一段“离奇故事”
9月23日中午,记者与网友“依呀依呀”取得联系,并通过她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帖子中的张英。张英告诉记者,打算卖婴儿的男子是她在网上认识的,网名叫“与钱为伍”。9月15日晚,“与钱为伍”通过QQ聊天告诉张英说,他收留了一个未婚先孕被男朋友抛弃的女子。女子的预产期是9月17号,但是由于经济困难,没办法去医院生产。于是,“与钱为伍”想请学医的张英帮忙在家接生或者借点钱。
“以前我因为好心被网友骗过1000元钱,所以这次我不敢再轻易借钱给网友。另外,因为自己对接生没有经验,何况现在根本不允许在家生小孩的,所以我就没答应他。”张英说,后来她建议“与钱为伍”拨打110或者120,然后找一家收费相对便宜的医院让孩子顺利出世,但“与钱为伍”以自己手机没电、外出打电话联系朋友未果等借口,拒绝了她的建议。
“孩子生下来了?男孩女孩?多重?在哪生的?多少钱?”几天后,张英见该男子在线便激动地问道。“生下来了,男孩,6斤,花了1500多元钱,当时向房东借了1000元。”“与钱为伍”这样回答道。第二天,张英通过视频看到了男婴的可爱模样,然而,让她奇怪的是,视频里的这个婴儿体型较大,不怎么像刚出生几天的孩子。后来,记者通过张英提供的视频截图看到,这小孩子确实不像刚出生的婴儿。然后,令张英万万没想到的是,该男子竟让张英帮忙联系一个“经济条件好点的、想要孩子的”家庭,他打算帮那个女子以8000元的价格把孩子卖掉。张英被吓了一跳:“自己的孩子怎么能忍心卖掉呢?如果我帮他联系,那我不是在贩卖人口吗?”
当事网友QQ上矢口否认
“现在是不是有记者在你旁边?”9月23日晚,该男子在QQ上突然发消息问张英,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该男子对张英说:“卖孩子的事还要再考虑考虑。”“这是违法的,如果你真的需要帮助,可以让媒体来帮助你,这个社会还是有很多好心人的。”张英劝说道,然而,该男子却一直没有答复。
9月24日,记者通过QQ将该男子加为好友,在表明记者身份后,该男子说他确实收留了一个被男友抛弃的女子,这个女子在不久前生下了一个男婴,但他矢口否认自己曾有以8000元卖掉婴儿的想法。记者提出希望了解详细情况,并向他提供相应帮助,该男子却说“还是不用了吧”,他说:“如有需要,我会经得当事人的同意,在符合有关法律的情况下,通过网络途径找人领养孩子。”
领养小孩应符合法律规定
24日下午,记者致电南宁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仲在了解清楚事件经过后说,该男子只是对女子进行收留,两人并未结为夫妻,因此他并非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并非私有财产,因此不能将小孩作为财产进行转让甚至买卖,那是违法甚至犯罪的。”
沈律师表示,男子想要通过“网络途径”找人对孩子进行领养,必须经过孩子的亲生父母以及收养一方父母同意才能起到法律效力。目前该男子如果实在无力抚养这个孩子,就应该通过法律手续将孩子送往儿童福利院登记,然后由儿童福利院找到适合的领养人对孩子进行领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