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记者刘奕湛)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5日发表的《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白皮书说,目前,西藏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座,住寺僧尼4.6万余人。
白皮书说,藏传佛教是西藏大多数群众信奉的宗教,是西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满足信教群众宗教信仰的需要,国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保护宗教寺庙和文物古迹,不仅把布达拉宫、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等众多宗教活动场所列入全国和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且每年拨出大量专款进行维修。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和西藏地方财政先后拨款7亿多元人民币和大量黄金、白银等物资,修缮了一大批宗教场所。
白皮书说,西藏自治区和7个地市均设有佛教协会。中国佛协西藏分会办有西藏佛学院、藏文印经院和藏文会刊《西藏佛教》。国家创办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专门培养藏传佛教高级人才,西藏已有100余名活佛、高僧进入该院深造。寺庙学经、辩经、晋升学位、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正常进行。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的尊重,已有4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得到认定。
白皮书说,国家把藏传佛教作为藏民族传统文化给予有效保护。寺院的壁画、雕刻、塑像、唐卡、经卷、法器、佛龛等宗教文化载体,受到保护和修缮。大量宗教文献典籍得到抢救、整理、出版。各寺庙的传统印经院得到继承和发展,现有木如寺印经院、布达拉宫印经院等大型传统印经院近60家,年印经卷6.3万种,民间经书销售摊点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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