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记者魏武、谭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5日发表的《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白皮书显示,目前,西藏自治区全区命名的自治区级民间艺术之乡19个,120个项目被列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1个项目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31位传承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白皮书表示,2003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和各地市政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机构,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进行了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普查,对濒临失传的遗产进行有效保护。
白皮书说,大批藏文文献典籍得到及时抢救。编辑出版了中国戏曲志、中国民间歌谣集成、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谚语集成、曲艺集成、民族民间歌曲集成、戏曲音乐集成、民间故事集成等十大文艺集成志书西藏卷,结束了西藏文化艺术缺乏文字记载的历史,使大量重要文化遗产得到及时抢救和有效保护。
白皮书显示,上世纪70年代以来,西藏自治区及各地市成立了专门的民族文化遗产抢救、整理和研究机构,对全区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将流传于民间的戏剧、舞蹈、音乐、曲艺、民歌、谚语、故事等文学艺术资料搜集起来,加以整理、研究,先后采录整理藏汉文资料3000多万字,发表有关藏族传统文化的学术论文1000多篇,出版发行文艺研究专著30多部。
《格萨尔王传》是一部大型口头说唱英雄史诗,长期以来仅靠师徒相承。白皮书指出,国家将收集、整理、出版《格萨尔王传》作为重点科研项目,设立专门机构、拨出专门经费,现已录制艺人说唱磁带5000小时,搜集300余部,整理出版藏文版120部、蒙古文版25部、汉译本20多部、学术专著20部,并有多部被译成英、日、法等文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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