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9·20”火灾已逮捕13名犯罪嫌疑人
中广网深圳9月25日消息(记者孙松涛 李强)9月20日龙岗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会同龙岗公安分局等部门经过四天的连续作战,转战广西、湖南、广州、东莞等地,相继抓获了23名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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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静,女,1967年6月5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舞王俱乐部经营者。
2、张伟,男,1965年8月13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深圳海关缉私局民警,舞王俱乐部经营者。
3、卢敬煌,男,1968年11月11日生,广东省兴宁市人,舞王俱乐部总经理。
4、谢艳辉,男,1981年2月20日生,湖南省株洲市人,舞王俱乐部副总经理。
5、申文斌,男,1976年10月12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舞王俱乐部节目总监。
6、王帅文,男,1978年4月7日生,湖南省浏阳市人,舞王俱乐部节目部工作人员。
7、刘红卫,女,1968年2月24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舞王俱乐部会计。
8、颜友国,男,1975年10月15日生,湖南省衡阳市人,舞王俱乐部保安副队长。
9、王艳,女,1969年10月29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舞王俱乐部财务,犯罪嫌疑人王静的妹妹。
10、冉钰平,男,1972年6月14日生,四川省阿坝州人,犯罪嫌疑人王静的妹夫。
11、张琼,女,1971年10月4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舞王俱乐部财务,犯罪嫌疑人张伟的妹妹。
12、邱茂军,男,1973年4月15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犯罪嫌疑人张伟的妹夫。
13、朱小军,男,1968年8月1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犯罪嫌疑人邱茂军的同伙。
以上1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王帅文由于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众多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王静、张伟、卢敬煌、谢艳辉、申文斌、颜友国等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王艳、冉钰平、张琼、邱茂军、朱小军、刘红卫等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进行包庇,其行为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涉嫌包庇罪。上述人员涉嫌其它犯罪的情况,亦正在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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