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卫生厅批复同意东海、方强、太湖、句东、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其医疗机构内增设戒毒诊疗项目。批复要求各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戒毒医疗机构验收标准》的要求加强建设,并经所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验收合格、办理戒毒诊疗项目登记后,开展戒毒诊疗项目。
强制隔离戒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戒毒措施,也是劳教机关依法承担的一项新的职能。今年8月14日,省政府批准同意省属劳教所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并要求劳教机关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科学矫治,努力提高强制隔离戒毒矫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省劳教场所均设有医疗机构,并按规定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全省劳教场所医疗机构现有医技人员198人,其中执业医师81人,具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61人,已具备了对戒毒人员进行戒毒诊疗的基础条件。
宋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