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项行政收费取消和停收
本报长沙讯 自10月1日起,省政府将取消和停止征收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包括证照类收费20项、行政管理类收费24项、涉农收费10项、培训收费4项和其他收费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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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在取消和停止征收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取消和停止的收费项目,涉及金额将超10亿元,但这还只是第一步。为了尽最大能力“还利于民”,进一步推进“一化三基”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省今后还将加大取消行政收费的力度。
省财政厅表示,部分单位因取消和停止收费而形成的经费缺口,将由各级财政统筹解决,同时也督促各个部门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市民可对这次取消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省财政厅举报电话0731-5165280,省物价局举报电话0731-5531885、12358。实习记者胡颖异
[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31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8项)
1.劳动力市场管理费
2.技校招生报名考务费
3.职工退休证工本费(含表格)
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证工本费
5.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工本费
6.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资格证工本费
7.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铜牌或纸牌工本费
8.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IC卡工本费
红十字会(1项)
1.导游人员初级救护培训收费
体育部门(1项)
1.群众性体育活动参赛组织费
新闻出版部门(3项)
1.广告宣传品印刷准印证工本费
2.印刷经营许可证资质审查费和资料费
3.公告费
广电部门(1项)
1.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费
建设部门(1项)
1.燃气行业综合治理费
农办部门(1项)
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本费
组织部门(1项)
1.党群机关干部计算机知识普及培训及考务费
宣传部门(3项)
1.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考试费
2.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审费
3.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表格及证书收费
地税部门(1项)
1.税务登记验证费
国税部门(1项)
1.税务登记验证费
国家安全部门(2项)
1.卫星电视设施年度管理检查费
2.新建境外卫视设施技术安全检查费
司法部门(5项)
1.律师公告费
2.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费
3.律师事务所年检费
4.公证处年检费
5.普法合格证工本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项)
1.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费
水利部门(1项)
1.洞庭湖区河道洲滩开发利用费
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31项)
财政部门(3项)
1.珠算等级证书工本费
2.会计从业资格证工本费
3.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工本费
物价部门(2项)
1.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2.服务价格登记证工本费
建设部门(1项)
1.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5项)
1.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的注册登记费
2.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费
3.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费
4.举办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一次性登记费
5.广告经营单位(含赞助广告和一次性广告)管理费
公安部门(2项)
1.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工本费
2.台湾居民登陆证工本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4项)
1.劳动争议仲裁费(受理费)
2.劳动争议仲裁费(处理费)
3.劳动合同鉴证费
4.变更劳动合同鉴证费
农业部门(9项)
1.兽药产品审批费
2.兽药产品再注册登记费
3.进口兽药审批费
4.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费
5.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费
6.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
7.农机服务费
8.渔业船舶货物港务费
9.渔业船员服务本簿工本费
卫生部门(4项)
1.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工本费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工本费
3.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
4.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项)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公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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