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10666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领取了200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近800万元。
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资助是我国新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的有效措施。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分担比例共同出资,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新资助政策始于2007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条件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学生。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为保障助学金及时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滕州市教育局资助中心会同银行部门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了银行储蓄卡,学生凭本人身份证持卡到规定的银行支取,并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需及时将银行储蓄卡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暂扣储蓄卡。
本次国家助学金是2007年秋季的延续,目前滕州市已累计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1400余万元。
(滕州供稿)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