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9月26日电(记者胡锦武)江西省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陶年根涉嫌受贿567万余元和滥用职权致使工伤保险基金6893万余元被挪用至今无法收回,此案26日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995年2月起,陶年根在长达12年多的时间内担任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据检察机关指控,陶年根在任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其亲属先后30次收受5名个体建筑商或下属财物共计567.12万元。
2000年至2006年期间,陶年根先后9次仅收受南昌市新华群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陶春华一人的贿赂就达512万元。其中,2004年8月,在陶年根的帮助下,陶春华以每年承包费240万元且不逐年递增的条件承包了市劳动局下属的南昌环湖宾馆20年的经营权。作为回报,陶春华先后3次向陶年根行贿共计500万元。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指控,陶年根自1993年6月至2005年3月在担任南昌市劳动局副局长、局长期间,违反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征缴原则,指使基金管理机构长期超支征收工伤保险基金,致使基金节余过大,累计节余9493万余元。而身为基金管理机构主管部门负责人的陶年根,未经合法批准,越权擅自决定将节余基金中的6893万余元投入基本建设项目。至案发时,所动用的基金分文未能收回,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扰乱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此,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对陶年根提起公诉。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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