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本报讯 (记者陈科)22日,省审计厅向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关于我省汶川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情况的报告》,报告表明,我省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与使用的总体情况良好,截至目前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943个部门单位500多亿元资金接受审计
从5月下旬开始,省审计厅开始对汶川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专项审计工作。截至目前,共审计省、市、县3943个部门单位,延伸审计调查了2622个乡、镇、村、7590个农户。截至8月12日,我省抗震救灾资金收入共计578.10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56.47亿元,捐赠资金121.63亿元;救灾资金支出共计167.66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支出144.43亿元,捐赠资金支出23.23亿元;救灾资金结存共计410.44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12.04亿元,捐赠资金98.40亿元。
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等不规范
在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方面,一些地区和单位在救灾初期所接受的捐赠资金上报和存放不规范,有的未按要求及时、足额上报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由于各地大量应急物资、设备多以赊购方式采购,而资金结算较慢,影响了资金使用进度的准确反映;有的业务部门对轻重灾区平均分配专项救灾资金,但由于地区间灾情与救灾需求差异大,以致有的地方用不出,有的地方不够用;一些地方接收、发送捐赠物资的上报数据不完整不确实,导致上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上下级之间的数据出现较大差异,一些地方救灾物资存在积压或不适用的情况。
在执行抗震救灾政策方面,个别单位发放救助金时存在搭车收费或自行设置附加条件等不合规行为;部分政策兑现落实不够及时等。
积压物资处置等工作全面开展
各级各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了大量整改工作。积压物资的处置已全面开展,如对药品和医疗物资的清理处置,省卫生厅及时出台了《剩余抗震救灾药品医疗器械处置意见》。
在资金管理方面,应当上缴的资金已及时转入财政专户;在物资管理方面,各地、各部门加强了接收发放登记、分类清理等工作;对救助政策兑现不及时的,已通过改进和加快享受政策对象的鉴定、解决各种客观性阻碍因素等措施,及时予以拨付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