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秀的面容、温柔的声音。一个看上去十分乖巧的女孩却坐上了被告席,令人惋惜。而她所涉的罪行更让人惊诧——这个去年才毕业的女孩挪用公司资金27.2万余元,用于赌博和炒股。案发后,她的父亲从湖南赶来,带她去自首,并为她赔付了部分款项。
女孩何某是湖南长沙人,今年还不到25岁,2007年从某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何某在某公司昆明门市部担任出纳。
何某闲暇时酷爱玩麻将和骰子,赌瘾颇大,还很喜欢炒股。现在,她每天看着钞票在自己手里来来去去,渐渐生出了非分之想。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何某终于心惊胆战地拿了公司的一笔货款。见公司没有察觉,何某胆子越来越大,她在2007年9月到2008年1月之间,挪用公司货款27万余元,全被她拿去赌博和炒股了。
2008年1月30日,公司发现从昆明门市部打来的货款本应有30多万元,但只收到3万多元。一查才知道,余下的27万余元进了何某的口袋。得知事情暴露,何某偷偷溜走了。公司寻人未果,急忙报案。
得知女儿做了错事,何某身在湖南长沙的父亲心急火燎地赶到了昆明,找到了她。之后,何某的父亲凑了10万元钱,打到了公司账上,并写下欠条,承诺一定还清货款。他还严令女儿立即去自首。当天,投案自首的何某被刑事拘留。庭审中,何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案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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