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7日专电:2007年以来,全国展开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简称整治报刊"四假"专项行动),报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出现反弹现象。为了进一步整治和净化报刊市场,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于9月26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国庆节开始到10月31日,在全国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省级"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由"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闻出版局牵头,组织公安、工商、交通、海关、版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报刊市场进行高密度的拉网式清查,对报刊发行公司、批发零售店(点)、物流中心、货运站等反复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网点。对邮局报刊发行公司、当地主要报纸设立的报刊发行公司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杜绝夹带发行非法报刊的行为,同时进一步明确其责任义务。
通知指出,必须重典治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规报刊经营活动。要把打击非法报刊与整顿正规报刊结合起来,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坚决纠正、严肃处理正规报刊买卖刊号、一号多刊等问题。做到一手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一手教育和惩戒违规违法的正规报刊,两手都要硬,两手措施都要到位。无论是非法报刊还是正规报刊,凡构成违法犯罪的,务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典惩治,追究责任,以儆效尤。要顾全大局,破除"地方保护"和"说情风",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加大行业监管力度。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严格取缔一批非法报刊,严厉查处一批非法报刊出版案件,严肃处理一批从事违法违规报刊经营活动的单位及责任人。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整治报刊"四假"两个通知及此次专项行动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和要求,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工作的针对性,突出工作重点,务见成效。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为"扫黄打非"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要认真履行部署、指导、协调、督办的职能;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打击非法报刊、治理非法出版行为、整顿出版物市场的责任。鼓励各地借鉴生产安全等领域实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办法,细化"扫黄打非"责任制度,坚决落实责任追究。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行动是整治报刊"四假"行动的继续和深入,是加强奥运会后出版物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在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报刊的同时,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毫不松懈地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出版活动,保持和发展奥运会以来"扫黄打非"和市场监管良好的工作局面。专项行动中及行动结束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各地巡回检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