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维也纳9月26日电(记者刘钢)奥地利新的电池管理条例本月26日起生效。从即日起,奥地利的所有电池生产企业和电池进口商都有义务免费回收废旧普通电池、可充电电池、工业电池及汽车电池。
这项条例还规定,商店必须行使告知义务,使消费者知道该商店免费回收废旧电池。
而且回收上来的废旧电池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再生利用。
但新条例没有对消费者提出更多要求,他们依旧可以如过去那样,将废旧电池送交商场或社区收集站,但同样没有报酬。
根据奥地利环境部发表的公报,奥地利根据欧盟的有关环境指导原则对其“垃圾经济法”进行了修订,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这项新的电池管理条例。公报还强调,废旧电池的处理及再生工作将由环境部专门批准的企业承担。为此,有关方面已经做好准备,迄今已有6家企业获得了回收处理某些型号废旧电池的许可权。
根据欧盟的有关规定,欧盟各成员国的废旧电池回收率到2012年至少应达到25%,到2016年要提高到45%。此外,所有被回收的电池都必须得到循环利用,并禁止填埋和焚烧工业及汽车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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