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9-28 03:34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罗沙韩洁)为帮助奶农减少损失,保护奶农利益,恢复奶农信心,稳定奶牛存栏,促进奶业健康发展,财政部于9月26日发出通知,制订《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对奶制品企业收购原料奶贷款实施贴息政策,鼓励奶制品企业收购生鲜奶。
从200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中央财政对企业的原料奶收购贷款给予利息补贴,贴息率为半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即3.105%)。贴息期限为3个月,实际贷款期限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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