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华被判刑10年 本报记者 李文彬 摄 |
谎称重百有炸弹 男子获刑10年
男子编造702上有炸药,被判4年;棒棒编造重百顶楼有炸弹,被判5年。
本报讯(记者 胡晓) 一个虚假恐怖电话为自己换来了十年有期徒刑。昨日上午,渝中区法院对奥运前发生的3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件进行公开判决。百余名市民到场旁听。
在渝中区法院4楼大审判庭,该院副院长谭国贞先后宣布了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一审判决结果。
其中,编造702公交车有炸药的被告高四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在宣判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谭国贞副院长表示,这三人的行为看似差不多,但实际上因为造成的后果不一样,所以刑期差别很大。郑旭华打电话当天正值周六,在解放碑休闲、逛街的人非常多。他的一个恐怖电话造成大量群众紧急疏散、大量商家关门停业、警力也大大损耗,当天直接经济损失就达300多万。而棒棒王世海虚假报警当天是周一,造成的后果没有那么严重。
得知判决结果,王世海称不会上诉,郑旭华与高四明则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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