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13时30分,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了一对“特殊新人”,新郎陈某双手戴着手铐、身边跟着10位法警,他是一起强奸案的被告人。案发后,陈某的女友在陈某被关押期间提出结婚要求。
2005年8月30日,陈某等六人从合肥一迪厅带走两个女孩到本市一家旅社,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轮奸两名女孩(另5人另案处理)。2008年3月24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此之前,陈某结识了女友阿芸(化名),双方随着交往深入,感情不断加深,陈某被捕时,两人已商量好准备结婚。
陈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案件审理期间,陈某的女友向法庭提出要和陈某完婚的请求,陈某也期待能与女友完婚。办案法官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但其合法权益也应保护,被告人有结婚的权利。一审宣判后,该院决定允许他们完婚,并积极与蜀山区民政局联系。为错开这几天上班时间办证高峰,蜀山区法院与民政局会商,为这对特殊的新人选择了特殊的时间领取结婚证。28日13时30分,在3辆警车、10名法警的簇拥下,经过填表、照相,陈某和女友领取了结婚证书,陈某的家人也见证了这一幕。拿到结婚证后,陈某激动地说:“感谢法院批准我的请求,我现在有了家庭,我会痛改前非,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与家人团聚。”(苏醒、苏延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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