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女孩丽丽(化名)因为不肯背唐诗,被母亲的男友失手打死。昨天,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肇事者陈某有期徒刑三年。接到判决书后,陈某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
丽丽的妈妈程华(化名)是个24岁的未婚妈妈。
6月12日下午,病休在家的陈某叫丽丽不要看电视,去背唐诗。丽丽不愿意,陈某便拿零食哄她,丽丽还是不背。陈某当即打了丽丽两个耳光,丽丽被打得后退几步坐在地上。丽丽捂着嘴巴站起来,陈某仍让丽丽背唐诗,丽丽还是不愿背。陈某又打了丽丽几巴掌,丽丽头部着地摔倒。陈某见丽丽摔倒后又坐了起来,便独自回到客厅。等他再回房间时,发现丽丽正在抽搐,且大小便失禁。陈某给丽丽洗澡换衣后将她放在床上。过了一会,程华下班回家,见女儿昏迷抽搐,立即和陈某一起将女儿送往医院。但丽丽却经抢救无效永远离开了人世。经法医鉴定,丽丽系重度颅脑损伤伤亡。
庭审时,陈某的辩护人出示了其当事人几位邻居的证明材料:邻居吴某证明,平时经常看见情侣二人带着孩子在楼下玩耍,十分开心;另一名邻居证明陈某对孩子一贯很关心,像看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丽丽就读的幼儿园工作人员王某也表示,丽丽入园两个月,其间由其母亲或陈某接送,陈某对丽丽不错,有时还买东西给她吃。但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因丽丽不愿意背诵唐诗而连续打其耳光,致其站立不稳而摔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据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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