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的外贸规模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21738亿美元,增长了105倍,年均增长17.4%。
这三十年,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很难用一两句话来浓缩,但上述简明的数字却可从一个侧面来佐证中国对外贸易发生的巨变。
如今,我国对外贸易不仅已与消费、投资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更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涉外经济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中央作出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后,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就成为了改革开放的急先锋之一。
1979年7月1日我国第一部涉外经济法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出台,随后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相继实施,形成了我国吸收外资的三项基本法律。这些法律法规为我国吸引和利用外资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也为营造一个有利于外商投资的环境奠定了基础。
此外,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国家加快了进出口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出台了对外贸易法,清理并修订了约3000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涉外经济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增强。
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 我国外贸发展起点低,如何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迅速壮大自己成为当时一个迫切的历史课题。而我国通过发展加工贸易,紧紧抓住了三次大的国际产业转移机遇,使中国很快融入了经济全球化。
20世纪80年代我国抓住了以轻纺产品为代表的国际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历史机遇,完成了轻重工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纺织品成为我国第一大类出口产品。
20世纪90年代我国承接了大量制造业的国际转移,进入了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快速发展阶段,使机电产品成为我国出口主导产品。
新世纪以来,我国又积极承接以IT为主导的国际产业转移,使我国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首选地之一,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成为全球IT制造基地。
吸收外资成为对外开放基本国策 短短30年,从零开始,我国已成为全世界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连续16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3.5万家,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超过7700亿美元,对华投资的企业来自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世界500强企业有480多家在华投资,设立地区总部近40家。
目前,我国与主要投资来源国(地区)建立了畅通的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渠道,与其他国家(地区)建立18个双边投资促进机构,商签121项投资保护协定,有效保护了中外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崭露头角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对外投资目的地仅限于美、日、英、德和香港等少数国家和地区。1999年,党中央提出“走出去”战略后,企业对外投资步伐明显加快。
截止到2006年末,我国境外中资企业(非金融类)的资产总额达到2947亿美元,雇用的员工人数达到63万人,其中外方人员就达26.8万人。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对世界贸易增长的贡献率从不到1%扩大到11%,并成为美国的第三、欧盟和日本的第二、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需要世界、世界需要中国”,已真正变成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