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在10月4日前完成销毁任务
销毁方式要做到便捷、环保
销毁过程都有严格的程序
本报10月2日讯(记者马建敏)今天下午,被沧州市工商局集中封存的1931公斤问题奶粉,在市工商、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化为灰烬。
全省各地要在10月4日前完成问题奶粉销毁任务。
为做好问题奶粉销毁工作,防止其再次流向社会、流入消费者手中,9月30日省政府转发了省工商局制定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监督销毁办法》。要求各地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企业承诺、经销商参与的原则,销毁工作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工商、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监督,三鹿集团承诺退还货款、有关经销商共同参与。各地可采取集中销毁与就近销毁相结合,但销毁工作须依法进行,做到程序合法。
《办法》规定了销毁范围为流通环节工商部门查封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及其包装物。销毁由各市工商会同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拟定具体销毁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地销毁方式要做到便捷、环保。
据了解,沧州市为确保无一袋问题奶粉遗漏,销毁时间表确定后,10月2日上午,封存在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的问题奶粉由专人押运,统一集中到了沧州市工商局院内,由工商执法人员逐袋清点、登记造册,代理商、经销商签字确认后,由公安部门负责押送到沧州市益康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