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4日讯 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被控隐匿陈水扁家庭疑涉洗钱情资公文,台北地检署日前依隐匿公文罪起诉叶盛茂后,昨天将叶盛茂涉嫌将情资公文交付陈水扁一事,追加起诉泄密罪。检方在起诉书中指出,陈水扁坦承看过文件中的中文译本,该份情资“他已经扔掉了”。
据台媒报道,为追查叶盛茂有无泄密责任,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郭永发上月五日曾分别以被告、证人身分传讯叶盛茂、陈水扁对质。检察官也当庭提示那份今年一月由开曼群岛通报、并由调查局制成公文的完整复印件给陈水扁,讯问陈水扁有无看过该份资料。
根据北检起诉书内容,叶盛茂坦承于今年二月间春节过后某一日,在“总统府”的“总统”办公室内,将调查局2008年一月二十九日“调钱贰字第09700042370号”公文并附件数据交给陈水扁,当时只有他与陈水扁两人,并无第三人在场。但叶盛茂坚称他的职责有向“总统”报告情资的义务,并非泄密。
陈水扁则只承认看过开曼群岛来函的中文译本,其它公文、英文部分及海外请求协查对象数据,他都没看过。陈水扁称叶盛茂将中文译本交付给他,交付时间已不记得,该份情资“他已经扔掉了”。
检方比对叶盛茂行事历发现,在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今年一月三十日将情资公文交给叶盛茂后,叶盛茂于一月三十一日、二月一日、二月十一日等晚上均有进入官邸记录,直到二月十三日才有进“总统府”开会记录。
检察官分析,叶盛茂已决意隐匿公文并将内容泄露给陈水扁,断无延至春节(二月六日至十一日)后,认定情资公文的交付地点应在官邸而非“总统府”。由于缺乏足够证据认定叶盛茂有将完整十二页的公文并附件交付,因此检方只认定叶盛茂泄密内容为黄睿靓在瑞士日内瓦银行开户及资金流动情形的其中三页内容。
由于叶、陈对质最大的矛盾在于叶盛茂称已将情资公文整份交给陈水扁,陈水扁却称只看过中文译本,没看过公文,因而检方仍保留一个“他”字案,继续详查陈水扁是否构成刑法第138条的毁弃、损坏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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