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傅蕾记者段丽茜)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什么标准下才能够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购买经济适用住房?9月27日,我省公布了10个设区市的相关标准。
其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石家庄、廊坊两市为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及以下,除唐山没有公布外,其余各设区市为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倍及以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石家庄、廊坊、保定、邯郸4市为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及以下,承德、秦皇岛、沧州、衡水4市为1.0倍及以下,张家口为0.5倍及以下,邢台为0.85倍及以下。
读者可拨打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的电话咨询:
石家庄:0311-87889985、0311-87889986
承德:0314-2035965
张家口:0313-5910103、0313-4109004
秦皇岛:0335-3650882
廊坊:0316-2237356
保定:0312-2062311
沧州:0317-5511726/5511765、0317-5511760
衡水:0318-2816950
邢台:0319-2255609、0319-2252233
邯郸:0310-32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