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前录像交代后事
法院采信这个证据并一审判决据逝者意愿分割财产 晚报讯市民胡某的父亲今年4月去世,她与继母刘某在老人遗产分割上产生分歧,并起诉到法院。近日,李沧法院采信了胡某提交的父亲生前交代后事的录像,一审判决据录像中的交代分割财产。
胡某称,刘某婚后拒不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她的父亲曾于2007年12月诉至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但在诉讼期间,父亲病逝。胡某带着父亲去世前录制的影像资料,将其继母刘某告上法庭,请求继承房屋、住房公积金等财产。
胡某称,她的亲生母亲去世后,她与父亲共同继承了李沧区某处房屋一套。后来,父亲与刘某结婚,婚后刘某未与原告父亲一同居住,也不肯照顾原告生病的父亲。2008年4月胡某的父亲病逝,而父亲与继母的离婚案正在审理过程中。胡某称,父亲去世前留有遗嘱,将遗产全部由她继承。她在庭上拿出一份父亲去世前在医院病房录制的一段影像资料,录像中由胡某提问、父亲回答的方式表示其所有遗产都归她所有,不给继母刘某任何财产。她拿出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其父亲在病房录制口头遗嘱时意识清楚。
刘某则认为胡某提交的影像资料是假的,有可能是剪辑而来的,并且胡某父亲的遗嘱不完整,无法代表其真实意思,请求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继承,但她在法院给予的合理期限内没有申请进行司法鉴定。
法院认为,刘某虽认为胡某提交的影像资料系剪辑而来,但在法院给予的合理期限内未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故对刘某的该主张,不予采信。胡某父亲死亡前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对自己死亡后的遗产进行了处分,即遗产归胡某所有,予以确认,判决房屋归胡某所有。胡某父亲的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存款等,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归胡某所有。住房公积金人民币、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经分割后,胡某与刘某分别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