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唐晓诗)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辽宁省卡拉OK版权运营服务工作今日全面展开。
10月6日,记者采访省音像协会负责人了解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已委托辽宁天合文化有限公司为“全省卡拉OK内容管理和服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定服务商,负责收取音像作品版权使用费。
辽宁省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终端数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9.2元/天/终端(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记者了解到,终端和包房的概念基本一致,一般情况下,每个包房有一个终端,但某些较大的包房会有2个或2个以上的终端,因此采取按终端计费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