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本报讯 (公消 记者 李丹)
记者9月28日从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我省广元、巴中、成都三地5起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已超过整改期限,公安消防机构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广元市温州商城因存在安全出口、楼梯间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于2003年8月14日被广元市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责令在2004年2月20日前整改完毕,至今未能销案。巴中市南江县红四门一号楼和县百货大楼安全出口、楼梯间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2006年9月8日被立案,巴中市责令其在2007年9月8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至今未销案。成都市锦江区万紫时装批发城第1层和第4层中庭未设置防火卷帘,第1层和第4层防火分区超面积,第1、4、5、6层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今年1月24日立案,责令在9月15日前整改完毕,至今未销案。成都市双流县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因未设置在独立安全地带,2007年7月13日被立案,责令在今年9月15日前整改完毕,目前未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