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6日电 罗全、记者范炬炜报道: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批转四总部《关于新形势下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的意见》,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
《意见》强调,新形势下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胡主席和中央军委的决策指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督导并举、注重实效,强化思想教育,完善法规制度,着力纠正当前思想作风、财经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空余房地产管控、物资采购和有偿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军事经济秩序,推动军队建设全面发展进步。
《意见》指出,新形势下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要坚持战斗力标准,以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促进部队建设和战斗力提高;坚持思想引导与强化管理相结合,把艰苦奋斗精神融入制度、融入决策、融入工作和生活;坚持广泛发动与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相结合,以纠正组织纪律松弛、标准制度不落实、军事经济秩序不规范为重点,发挥领导机关表率作用,带动全军和武警部队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专题教育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综合措施,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艰苦奋斗精神不断发扬光大。
《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的主要措施及要求:切实打牢思想政治基础,把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纳入经常性思想教育和经常性管理之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自律、法规纪律教育,不断夯实艰苦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大力加强经费物资管理,健全军队资产处置监管机制,加大行政消耗性开支管控力度,强化物资、工程、服务招标采购管理,探索建立师以下单位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十一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或改扩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具有招接待功能的建设项目;机关办公用房要充分利用现有营房和设施,确需新建、扩建、装修改造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对各类办公、招接待用房搞超标准豪华装修和装饰。大力加强军队房地产管控,军队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尽量从军队空余土地中调整解决,凡部队建设需要跨大单位调整使用储备房地产的,由总后勤部直接下达调整命令,被调整使用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严格控制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军队建设项目征用土地。
《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和机关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确保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的决策指示落到实处。四总部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的落实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各级要结合部队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确保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