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央企应依法推进改革重组
⊙本报记者 商文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省市国资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新的三年目标要求,加大指导推动工作力度,促进所属企业加快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推进企业改革重组,依法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依法保障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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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融指出,当前,国际国内市场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有重点企业改革调整工作深入展开,企业法制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李荣融强调,地方国有重点企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摆上重要位置,认真抓紧抓好。同时,希望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不辱使命,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法制工作水平,努力开创企业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近年来,为推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适应市场化、全球化和法治化的经营发展环境,各省市国资委紧紧围绕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积极指导推动所属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依法促进和保障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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