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陕西杨凌一所学校61名师生疑似中毒
华商报杨凌讯(记者 谢勇强)8月3日杨凌启迪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引发群体性发热事件调查处理结果近日公布,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而此前“有毒气体”导致学生集体发热的说法,被查明居然是该校校长之妻散布的谣言。
|
食堂设施不符合有关条件
据杨凌有关部门调查,杨凌启迪学校是民办全日制学校,法人代表为李钧。8月3日早晨开始,在学校补课的师生陆续出现发热症状,到8月5日增加到75人。
事件发生后,杨凌示范区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处置。经省卫生厅组织杨陵区卫生局和省医疗、流行病学和卫生监督专家调查分析,根据患者临床表现、临床检查结果、流行病学调查、卫生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实验室检验结果,排除社会上有关“有毒气体中毒”的说法。认定群体发病为食用不洁食物所致,病原为“志贺氏痢疾杆菌福氏4型”。
事发当天,卫生监督人员对启迪学校学生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校未取得2008年度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食堂设施不符合有关条件。
“有毒气体”系校长妻子散布
经过公安机关查明,启迪学校学生群体发病后,有关部门查明杨凌启迪学校学生群体发病为食用不洁食物所致。在病原确定的情况下,为了逃脱责任,李钧之妻寇小亭在学生及家长中多次散布发病原因为“有毒气体”、将有后遗症等谣言,致使部分学生家长恐慌并在学生救治期间到医院质问院方的事件发生。
根据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认定杨凌启迪学校对此事件负有主要责任,遂进行相应处理:责令该校停止办学,进行整顿,并处罚款1万元;对李钧之妻寇小亭,予以治安处罚;责令由该校承担发病师生就诊医疗费用。
同时,根据有关法规,对在该事件中存在监管不力,负有管理督察责任的杨陵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杨陵区卫生局两单位分管领导予以诫勉督导;对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的杨村乡中心校校长耿向国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监管不力,负有一定直接领导责任的杨陵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张彦辉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